OPT强脉冲激光干眼治疗注意事项

OPT干眼治疗注意事项

一、禁忌症

治疗前的4周内有过晒黑或者美黑;

治疗前的4周内有敏感或过敏症状(特别要注意日光性皮炎

的患者);

治疗前的4周禁止使用去角质的化妆品;

做过微整形的患者,如注射过水光针,玻尿酸,肉毒素等,一个月以后才可以行OPT治疗;

是否有进行过眼(眼周)部手术,如泪小点栓塞、白内障、屈光手术等,若进行手术需等待一个月后进行OPT治疗;

有过带状疱疹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紫质症病史等的患者;

服用过可以引起对-nm光提高敏感性的光敏剂和植物药,比如异维甲酸、四环素等;

预治疗区域有皮肤癌或色素性损伤;

过去一年头颈部接受过放射治疗或者OPT治疗后八周内打算进行放射治疗;

在散瞳后,瞳孔没有恢复到正常大小前不可以进行治疗;

怀孕及哺乳期妇女请慎用。

二、OPT治疗前

1.患者不能佩戴隐形眼镜(特别是美瞳等带有颜色的角膜接触镜片);

2.患者治疗前要进行面部清洁,化妆(涂抹防晒霜)的患

者需要先卸妆。

三、OPT治疗后

使用保湿乳霜

治疗后需使用保湿级别的乳霜,如果皮肤干燥,可以使用保湿面膜。

注意防晒

治疗后需避免阳光曝晒。

可以使用防晒指数SPF30及PA+++以上的防晒霜防晒,(物理防晒霜),佩戴帽子,口罩等。

治疗两日内避免高温熏蒸。

预约患者下次治疗时间

OPT治疗MGD疗程一般为3-4次,每次间隔15-20天(约三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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